据新华社长春9月19日电今天上午,吉林省高级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,对长春黑社会团伙头目梁旭东(原名梁笑溟)等26名罪犯做出终审判决。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,公判大会后,梁旭东等4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。
8月16日,长春市中级法院曾对梁旭东一案做出一审判决,梁旭东等对一审判处其死刑不服,上诉到吉林省高级法院。吉林省高级法院于8月28日立案,开始公开审理此案。
今天上午的公审宣判大会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进行,法庭核准,梁旭东等分别犯有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,以及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、组织卖淫、私藏枪支和弹药、赌博、妨碍公务等多项罪行。
法庭还同时对与梁旭东团伙案件有交叉关系的张泽昊等9名罪犯做出了终审判决,其中张泽昊、刘巍和张涛3人因分别犯有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抢劫、绑架等罪行,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公判大会结束后,梁旭东、张泽昊等7名罪犯立即被押赴刑场,执行枪决。数百名群众参加了公判大会。